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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经营管理保障财物安全集团制定内部审计制度

来源:常德日报社 发布时间:2013-11-23 20:15:31 【字体:

  本报讯(记者 刘青玥)9月12日,集团制定的《常德日报传媒集团内部审计制度》经集团党委研究同意,正式印发给集团各单位。从当日起,集团本部职能中心、集团全资和控股子公司、集团记者站都依照该制度接受审计监督。这也是集团成立以来,首次推行内部审计制度。
  为了规范集团的经营管理,加强内部审计监督,保障集团财产物资的安全、完整,降低经营管理风险,提高经营绩效。集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出《常德日报传媒集团内部审计制度》。集团计划财务及资产管理部将根据集团总体部署,确定具体审计项目,报经集团党委批准后,成立审计小组,制定审计方案,明确审计方式。内部审计实施前3天,审计小组将内部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,随后具体实施审计。审计终结后,审计小组出具审计报告,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,最终由集团党委批转,做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,被审计对象必须执行,审计小组将进行回访。
  审计小组人员在审计结束后的15日内建立内部审计档案,进行长期保管,确保客观公正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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