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DW059-20191203-186570 | 所属主题: | 三公经费 |
公开责任部门: | 市日报社 | 发文日期: | 2019-12-03 |
常德日报传媒集团财务公开办法
常德日报传媒集团财务公开工作办法(暂行)
为加强集团财务管理,增强干部职工对财务活动的监督,进一步推动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,保障集团各项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,特制定此办法。
一、财务公开的原则
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、及时、真实和公正的原则,不得侵犯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,不得损害集团利益。
二、财务公开的内容
(一)主动公开
1.集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,上级有关财务管理的文件和政策性通知;
2.集团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情况;
3.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估报告;
4.三公经费支出情况;
5.重大建设工程项目、设备采购经费支出情况及公开招投标情况;
6.其他党组研究认为需要公开的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。
(二)依申请公开
干部职工可以查阅与本人相关的财务管理帐目、资料。
三、财务公开的方式
(一)设立固定的公开栏、宣传栏;
(二)利用内部通知、集团内网等发布信息;
(三)结合召开经营形势分析会、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大会通报相关情况;
(四)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开;
(五)其它便于干部职工知晓的形式。
四、财务公开的组织
(一)集团成立以分管财务的党组班子成员为组长,财务部主任、监察室主任,中层骨干、干部职工代表组成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、资料留档备查。
(二)财务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结合进行。集团财务每半年各集中公示一次;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项,应根据需要在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及时公开。
常德日报传媒集团
2019年1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