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赈酒一律要报告■操办婚礼不得超过20桌■生日宴、升学宴、乔迁宴一律不批
本报讯(记者 唐静)5月21日,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、社长蹇斯勇在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启动暨二季度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提出,集团员工赈酒一律要报告,否则,按相关规定处理。生日宴、升学宴、乔迁宴,一律不批准。
在学习会上,集团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刘军谈到赈酒问题时说,目前社会上违规赈酒的较多,有的给小孩做满月酒,做3、6、9、15岁生日;有的给自己或家人做36、50岁生日。今后,集团将严格按规定执行管理,还请员工们理解支持。
相关链接:为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,倡导移风易俗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,省纪委于2013年9月专门制定印发了《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》,并于同年11月1日起施行。该规定要求,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5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(机构)报告,说明操办事宜、时间、地点、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,承诺遵守相关纪律,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;操办葬礼的,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。
规定还明确,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,宴请人数累计一般不得超过200人(20桌),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,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300人(30桌);操办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。对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该规定的,纪检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、组织处理;构成违纪的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。同时,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、不查处,或制止、查处不力的,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,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,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