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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媒体自查自纠禁止新闻敲诈、“有偿新闻”、“有偿不闻”

来源:常德日报社 发布时间:2014-06-24 22:45:27 【字体:

  本报讯(记者 刘青玥)从5月上旬开始,集团正式启动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专项整治和“三项学习教育”活动工作。各媒体都要进行自查自纠,禁止闻从业人员利用舆论监督进行新闻敲诈和“有偿新闻”、“有偿不闻”等。
  根据中宣部、省委、市委宣传部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,在市委宣传部召开打击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暨“三项学习教育”活动会议后,集团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成立专项整治小组,积极开展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专项整治和“三项学习教育”活动。5月中旬至7月底,各媒体严查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、强拉广告、索要赞助、约稿收费、“有偿新闻”、“有偿不闻”、虚假失实报道等违纪违法行为,清理整顿无证采访、不亮证采访、新闻与经营不分等违规行为,查找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思想根源,剖析管理疏漏、制度缺失、监管不力等方面的原因,并在7月底前向专项整洁小组提交自查自纠报告。
  8月,由集团专项活动整治办公室牵头,对各媒体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,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,并在全集团范围内通报。对于发生新闻敲诈、“有偿新闻”、“有偿不闻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媒体和个人,将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。各媒体由于疏于管理,导致编辑记者在采访活动中出现“索拿卡要”等新闻敲诈行为,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,严重影响单位形象的,要追究各媒体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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