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班纪律必须遵守 ■上下班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旷工,外出须请假 ■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一旦违纪将严处
本报讯(记者 唐静)3月27日,集团向各媒体、各部室下发通知,要求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集团规章制度,遵守各项工作纪律。
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,改进工作作风,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,集团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上、下班,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工。冬春上班时间为8时至12时,14时30分至17时30分;夏秋上班时间为8时至12时,15时至18时。工作时间,全体员工严禁上网聊天、打牌、下棋、炒股、网购、玩游戏、看影视等,不准擅离职守,不准串岗、闲聊、喧哗;员工外出采访、开会或联系工作需提前向分管领导或部室主要负责人报告;员工要按照会议通知参加会议,不得缺席或擅自安排他人代会,遵守会场纪律,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;切实遵守“禁酒令”。
同时,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外出须执行向市委、市政府报告制度;全体员工要严格执行集团请(销)假制度;各部室负责人半天以内的临时请假外出由集团分管领导批准,其他员工由部室主要负责人批准。集团办公室、监察室将对各媒体,各部室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一旦发现问题将对其纠正和通报,并按相关制度和纪律要求严肃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