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常德日报社门户网站!

您的位置: 首页 >综合动态>工作动态>详细内容

公章使用戴上“紧箍咒” ■ 须本人申请,媒体分管社领导审批签字

来源:市日报社 发布时间:2018-06-14 09:39:40 【字体:

本报讯 (记者 唐静)近日,集团办公室向各媒体、各部室及记者站下发通知,对公章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规范。

集团办公室现有“常德日报传媒集团”“中共常德日报传媒集团党组”“常德日报社”等公章,由专人负责管理、用印。过去,由于使用不规范,曾出现违法用章行为,给集团利益带来了损害。为杜绝出现类似事情,今后,集团员工若需要使用公章,必须由本人申请使用,不得委托他人。若非集团员工办理与集团有关的业务需要用印,需由集团相关联部门人员陪同并按照用印程序办理后方可用印。

通知要求,申请使用公章的相关材料要准备一式三份(两份纸质档,一份电子档),存档纸质件上需经办人和集团所在媒体分管社领导(领办人)审批签字后方可用印,并在《公章使用登记表》上作好记录。

另外,未经相关领导签发、批准的文件、材料,空白的介绍信、证件、表格等各类凭证或纸张材料,落款名称与印章名称不符的,材料出现涂改及字迹不清或不同字迹、不同颜色书写的,与本单位工作、业务无关的文件、材料等,办公室一律不予用印。

      
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